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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垃圾分类全覆盖,规范垃圾袋标准,焚烧能力拟大增

上海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三年目标

2018年,6个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干垃圾末端处理量3480吨/日。

2019年,12个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干垃圾末端处理量4880吨/日。

2020年,所有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干垃圾末端处理量6300吨/日。

记者今天从市绿化市容局获悉,《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正式发布。未来三年,上海将通过全面实行垃圾四分类投放,全程分类运输,改造分类收运中转设施,重构可回收物专项收运系统,增强末端分类处理能力等,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并加快推进分类立法,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2020年,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根据行动计划,2018年,本市单位全面实行四分类投放。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静安区、长宁区、杨浦区、松江区、奉贤区、崇明区6个区和其余各区2个街道(镇)率先实现居民家庭“一严禁、两分类、一鼓励”(严禁有害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日常干、湿两分类,鼓励资源回收)的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市干垃圾末端处理量控制在2.14万吨/日以下,湿垃圾分类处理量达到3480吨/日以上,两网融合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量达到660吨/日以上。

到2019年,全市12个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中,黄浦区、徐汇区、普陀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6个区以及浦东新区、虹口区、宝山区、青浦区50%以上的街道(镇)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并实现70%以上居住区垃圾分类实效达标。与此同时,全市干垃圾末端处理量控制在1.97万吨/日以下,湿垃圾分类处理量达到4880吨/日以上,两网融合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量达到900吨/日以上。

2020年,全市所有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90%以上居住区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在末端,全市干垃圾处理量控制在1.81万吨/日以下,湿垃圾分类处理量达到6300吨/日以上,两网融合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量达到1100吨/日以上。

当然,上述一系列指标也将根据各区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变化等情况按年度作出一些调整。

源头分类后的垃圾分类运输同样备受关注。按照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全市将完成400余辆湿垃圾专用收运车辆的色彩喷涂,张贴3000余辆干垃圾车辆的识别性标志,新增16辆有害垃圾专用运输机动车。到今年底,全市湿垃圾专用收运车辆将达640辆;到2019年,这一数字将达780辆;到2020年底,达到920辆。

行动计划也给出了分类收运中转设施的改造计划:今年,全市41座大型中转站全面实现“干、湿”垃圾分类转运,市属中转码头设置45只湿垃圾专用集装箱;2019年、2020年分别达到90只和180只湿垃圾专用集装箱。

2018-2020年,本市还将重点重构可回收物专项收运系统,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点、站、场”布局,今年在全市建成2000个回收网点、109座中转站和10个集散场;明年,全市建成5000个回收网点、170座中转站;2020年,建成8000个回收网点和210个中转站。

从五大方面发力推进全程分类

未来三年,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上海将在五个方面发力。

一是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生活垃圾准确投放。强化垃圾分类源头产品生产流通环节指导与管理。规范家庭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从源头开展干、湿垃圾分类。商场、超市等售卖符合本市标准的垃圾容器和垃圾袋。推进居民家庭按照“一严禁、两分类、一鼓励”实行垃圾分类;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居民家庭做好日常干、湿垃圾两分类工作,鼓励居民将可回收物通过售卖方式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落实公共场所和居住区分类容器和垃圾箱房改造。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和绿色账户规范管理。建立各方责任明确的居民区垃圾分类综合治理机制。全面落实以党政机关为示范引领的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是坚决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落实分类驳运责任。落实定点以桶换桶、驳运后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明确属地政府、物业或业主自治组织等方面责任。配置分类收运装备。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视觉识别系统》要求,2018年全面完成现有干、湿垃圾专用收运车辆的标识、涂装更新。各区按计划逐步增加湿垃圾专用收运车辆配置。改造分类收运中转设施,对全市市属和各区运营的41座大型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2018年底完成徐浦、虎林和长宁3座大型中转站的硬件改造。重构可回收物专项收运系统,2018年底,各区落实可回收物全程运营主体企业,按照本市《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建设导则》,做到“点、站、场”标识、公示规范,收运车辆、计量信息管理规范。建立全程分类运输双向监督机制。建立面向公众的垃圾分类混装混运监督举报平台。建立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与收运作业单位的双向监督机制。规范单位有害垃圾收运。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第39号令),对单位有害垃圾管理进行细化。

三是加快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提高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落实属地责任,区级湿垃圾设施建设成效将列入属地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并落实项目建设领导负责制。提升干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在现有焚烧能力基础上,拟增加9700吨/日焚烧能力。

四是强化政策标准引导,建成全程分类信息系统。建设垃圾分类全过程信息管理系统。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建立市、区、街镇三级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监管系统。建立促进分类实效的政策制度。对率先实现整区域年度达标目标的区,给予扶持政策,对达到年度目标的给予持续性鼓励。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全程标准体系。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垃圾箱房建设标准。

五是加快推进分类立法,形成垃圾分类法治保障。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组织开展对全程分类的执法检查。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市、区、街镇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及村(居)委生活垃圾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并有效运行;将垃圾分类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指标和作业企业诚信管理的重要内容。提升社会分类意识。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示范居住区做法,由居委或楼组干部“百分百入户”宣传、定时定点指导监督。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课堂”,重点深入开展中小学垃圾分类教育。

作者: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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